研究生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学院概况  综合信息  招生工作  学位工作  培养工作  学生管理  专业学位  博士后管理  资料下载  研究生会  留言板 
 
培养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培养工作>>考务管理>>正文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7-05-27 10:0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校考博士经管学科必修课、硕士公共外语期末考试现已安排完毕(详见附件1),请各培养单位抓紧时间核查,确认无误后向研究生公布。现就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相关事宜做如下说明和要求:

1.研究生校考期末考试日期为2017615日下午、616日下午、620日下午,考场为崇山校区和蒲河校区。

2.严肃考试纪律。期末考试期间,研究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证或校园卡)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安排的指定位置坐好,证件放在桌角以备监考教师查验。考生禁止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开考后,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于违纪或作弊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为便于考试成绩整理特编制课程班级序号(附件23),请考生根据本人所在班级及班级序号查询具体考场。

注意事项:

公共英语考试需填涂答题卡,请相关考生自备2B铅笔,答题卡考号处共有九个空格,从左至右依次填写考条上的考试号。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上述内容做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及时向相关研究生传达考务信息,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完成。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7日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成绩报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校内课程考试的通知
关闭窗口
 

28365365怎么打不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电话:024-62202353  邮编:110036